7/28/2005

54781智冠一

公司宣佈要提前贖回

「智冠一」行使債券贖回暨終止買賣等相關事宜
(94/07/15 13:43:10)
精實新聞 2005-07-15 13:43:09 記者 余美慧 報導
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(簡稱:智冠一;代號:54781)行使債券贖回權暨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。
公告事項:摘錄前開公司申報資料內容如后:
一、該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,該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,其尚未轉換之債券餘額低於發行總額之10%時,該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一份一個月期滿之「債券收回通知書」(前述期間自該公司寄發日起算,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)。且函知本中心公告,並於該期間屆滿時,按該轉換公司債面額加計3.5%之債券贖回收益率以現金收回全部債券。若債權人於「債券收回通知書」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(94年8月10日)前,未以書面回覆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(於送達時即生效力,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)者,該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(目前轉換價格為55.9元)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,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股票。
二、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:民國94年7月11日起至94年8月10日止。
三、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:民國94年8月10日。
四、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:民國94年8月11日。
五、該轉換公司債贖回作業注意事項:(一)發行公司將於94年7月11日起以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。(二)債券持有人欲辦理收回者,請依下列手續辦理(二種方式擇一辦理):1、採帳簿劃撥賣回之債權人,請檢附:(1)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賣回申請書(表格可由各證券商取得),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。(2)證券存摺。(3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至證券商辦理債券贖回手續。2、現券贖回之債權人,請檢附:(1)「智冠一」債券(2)原留印鑑,駕臨或郵寄至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: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,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25號四樓,電話:(02)27175566,辦理債券贖回手續。

換算成贖回價約是111.77 公司表示8/26會寄支票
結果昨天有人掛出109 11張
買了一些還想說看不可以用更低的價錢買到..結果今天就買不到了
太貪心了..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巿場真是奇妙的東西,就是有人會莫名其妙丟出東西來。

前陣子,光磊二也有幾天一陣急殺,大概七月十日左右,殺破108;上星期,殺破109。當機立斷地加碼。

我覺得,只要對未來可拿回的價值成竹在胸,只要有滿意的利潤,就果斷下單,才能因應莫名奇妙的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