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/06/2005

大豐電

本業營業利益約每季六千萬,另外持有海山有限24.5%的股權,海山每季也約賺六千五百萬
這裡牽涉到一個問題是花同樣的錢如果你買A和買B與買A然後A買B在會計上是不同方法認列的,
因為大豐是以一股約40-45元購買淨值不到20元的海山,所以中間的差額必須要認列損失(應該算是商譽吧)
加上任列海山的收益是稅後的不是稅前的,但台灣是兩稅合一所以應該可以還投資人(待確定)
所以表現在報表上大豐每季賺的錢會是本業利益+認列海山稅後淨利-攤銷商譽
=6000+(6500*0.75)*24.5%-650=6544(稅前所得)
但實際上投資人得到的應該是6000+6500*24.5%=7592.5(稅前所得)
假設我的要求報酬率是15%則合理的股價應為28.15or32.66(但手上有約四億的閒置資金,所以每股可再加7)